民间借贷纠纷类案被告抗辩的审查——对律师费的抗辩审查

2026-07-16 18:28:18|作者:上海高院|浏览次数:

(一)认为律师费无合同约定或法律依据

【审查要点】

1.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有无约定律师费的承担主体;

2.原告有无实际律师费支出,如有无律师聘请合同、律师费发票、律师费支付凭证等。

(二)约定过高的抗辩审查

【审查要点】

1.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有无约定律师费的承担主体;

2.原告有无实际律师费支出以及实际支出的金额;

3.原告主张的律师费或其举证支出的律师费是否符合当地行业定价水平;

4.律师费属于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成本之一,与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性质不同,故一般不纳入民间借贷的利率管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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