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基数应如何认定?

2026-07-18 17:51:10|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浏览次数:

加班工资基数应如何认定?

双方当事人对工资构成和工作时间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

双方当事人对工资构成和工作时间约定不明确,按实际发放工资中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计算基数。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如何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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