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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谈判中的所签署文书的作用

2026-07-25 19:32:40|作者:佚名|浏览次数:

在实务中,有一种意见认为,签署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等文书之后还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且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的法律效力也是有疑问的。所以,在这些文件上面花费时间是不值得的,我们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实际上,签署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等谈判过程中的法律文件,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在会议纪要或合作备忘录中可以确定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从而推进合作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拟定合同条款。

(2)遵守合作意向是一个诚信公司的行为准则,特别是对于发展多年的大公司而言,在签订会议纪要或合作备忘录之后,大多都能够认真履行。

(3)对于不遵守合作意向的公司而言,如果能够收集到其恶意磋商合同的证据,即使合同最终不能签署正式合同,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可能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4)合作意向文书可以就某些事项提前赋予法律效力,如双方承担信息保密义务,这样可以比较放心的与对方进一步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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